办事指南
项目(经费)管理

广东省科技厅各类型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本流程适用范围: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报的广东省科技厅科技计划(含重点研发、重大专项、国际合作)项目、省基金项目、省联合基金项目。

说明:以上各类型项目申报,均须申报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网上提交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1、申报人须认真阅读由学校科研处转发的广东省科技厅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申报条件和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申报项目限项数量要求、网上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准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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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人均须在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开通账号。

若未开通帐号的,请提供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到所在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处,获得开通帐号的网址链接邮件,再自行激活登录申报;

已有帐号的使用原帐号登录填报;忘记已有账号和密码的,请联系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发送重置密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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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人登录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需盖学校章上传到附件的材料,请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到科研处办理盖章审批并盖章。待盖完章后再取回上传附件。所有申报材料填写完整后再提交。注意:提交后需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进系统审核,待科研秘书审核提交后再到学校审核。有关依托单位科研基础条件的资料,如审计报告、财务收支负债表等可联系科研处管理人员获取。提醒:阳光系统提交附件材料页面,请务必按“读取单位信息”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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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报人务必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后,须第一时间通知本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审核;随后一个星期内须密切关注系统中本人项目的审核状态和科研处的相关修改通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需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人纸质材料提交要求:A4纸双面打印.简装.长边装订至少3钉;有合作单位的须合作单位先行盖章,申报人,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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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学院科研秘书须按申报指南要求,对本学院申报人的网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须说明原因,退回修改。

纸质材料收集须检查每个项目成员签名、合作单位盖章、必交附件材料情况等。《申报书》上学校盖章和常规附件材料由科研处项目科统一申请OA用章并盖章,其它附件材料用章均由申报人通过OA申请自行前往盖章。

注:广东省科技厅不接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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