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和教师:

为加强对惠州学院校级项目的结题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科研处对超期未完成和合同即将到期未延期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结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合同已到期未结题、合同即将到期未延期的校级项目。(详见附件4

二、清理要求

1.校级项目结题材料要求:(1)结题报告书3份(附件12);(2)合同书1份;(3)已发表的论文、专著等复印件1,所提交的成果材料上必须标注“惠州学院XXX资助项目”字样(专著按专著要求标注),论文及专著复印封面、内容简介、前言和目录页;(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成果材料(如专题报告、专利证书、计算机软著作权证书、获奖证明、样机、样品、计算机软件等)1份。

2.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

3.结题成果附件单独装订。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1.结题材料需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并以二级单位集中提交,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2.报送材料和截止时间:请各单位于415日之前将审查合格的结题材料、《惠州学院校级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522办公室)。

四、对超期项目的处理

1.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验收不通过,按撤项处理,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并将其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2.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2529137/18819671740

 

 


    附件1 惠州学院理工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 惠州学院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 惠州学院校级项目清理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 合同已到期未结题、合同即将到期未延期的校级项目名单.rar

 

              科研处 研究生处

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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