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根据惠市科字〔2019〕51号文件《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登记业务的通知》,请近3年内完成科研项目的老师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进行成果登记,具体通知和操作请看附件。联系人:周晓佳电话:2529144/13433589736附件:1.关于开展科技成果登记业务的通知.pdf2.科技成果登记用户使用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