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合同到期未结题验收的横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加强对横向项目的结题管理工作,科研处对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进行了清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合同到期未结题验收的横向项目。
二、清理要求
已履行完横向科研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合同经费已全部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填写《惠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见附件1),完成所在二级单位意见、委托单位意见(特殊情况下可由项目负责人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结题说明)、财务处意见后提交纸质材料3份。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1.结题材料需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并以二级单位集中提交(需附惠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汇总表),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2.报送材料和截止时间:请各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结题材料于2019年09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社会服务科。
四、对超期项目的处理
1.对本次清理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验收不通过,按撤项处理,视情节轻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拨资金并将其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2.联系人:王老师(2529860)。
科研处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