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与核实第一批已入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保障项目评审工作能够更加高效、科学、有序的开展,我委将对已入库专家进行核实,并新征集一批专家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核实
请各二级单位和已入库专家(附件6)对专家信息进行核实,发现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登录阳光政务平台修改、补充完整。二级单位审核后在平台上提交给学校主管部门,再由学校主管部门提交到省基金委审核,并填报《专家信息变更统计表》(见附件1)。
(一)已入库专家
各单位已入库专家以省基金委提供的名单为准(附件6)。
(二)核实内容
1.所在单位: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所在单位”是否变动,是否在职在岗,有变动的请在统计表内(附件1)注明。
2.所在部门: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所在部门”填写是否准确(有二级单位的,由该依托单位核实),此项信息由依托单位科研管理员负责修改。
3.所获称号: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所获称号”填写是否准确。
4.承担项目情况:核实专家信息中的“承担项目情况”填写是否准确,应以“所获称号”相对应。填写的承担项目基本信息必须完整准确。
5.学科:通知专家准确填写“学科”一栏的学科代码。
6.银行账号信息:核实专家的银行账号信息填写是否完整。
二、新征集一批专家入库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入选专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
2.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必须是依托单位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类别见附件2);或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含)以上的负责人;或是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二)省内专家
省内依托单位推荐的专家除具备(一)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广东省实验室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受职称条件限制。
(三)港澳专家
港澳地区依托单位推荐的专家除具备(一)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未主持过内地项目、但主持过港澳特区政府设立的科研项目,或其他国家设立的国家级别科研项目(如主持美国NIH, NCI, DOD等项目)的人员也可推荐入库。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不受职称条件限制。
(四)征集方式
各二级单位根据专家入库标准形成新征集专家名单,核实后填写《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统计表》(见附件3)报校科研处,由科研处报省基金委,经省基金委确认后成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4)。
三、专家分层级选聘
专家库施行分层级管理,我委将选聘部分符合条件的入库专家担任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战略咨询委员会成员、学科评审专家组组长及成员。选聘条件如下:
战略咨询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战略思想,熟悉科学基金工作体系。优先选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86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97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
学科评审专家组组长:应熟悉学科国内外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战略思想和宏观把握能力,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办事公正,认真负责。优先选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86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97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学科评审专家组成员:应熟悉学科国内外发展情况,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作风严谨,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优先选聘“86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973”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获得者、珠江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得者,广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正高级)、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有关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形成专家名单(已入库和新推荐),核实后填写《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分层级专家统计表》(见附件5)报省基金委。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专家信息的核实及专家征集工作,重点做好符合分层级选聘条件专家的信息核实和推荐工作。
2.请各二级单位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5点前将《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变更统计表》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到科研处407室陈老师,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mcgk@hzu.edu.cn)。
3.请各二级单位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11点前提交将《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推荐统计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分层级专家统计表》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单位公章报送到科研处407室陈老师,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mcgk@hz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月乃,电话:2529860,办公室:行政楼407室,邮箱:xmcgk@hzu.edu.cn。
科研处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