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现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做出相应调整。
一、项目申请时间调整
1. 项目申报人如有材料需要盖章上传到附件,先不盖章,根据疫情情况再通知盖章时间。
2. 2020年2月20日前:请二级单位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审核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可以通过网络审核),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3. 2020年2月21日:项目申报人完成第一次系统提交。提交前请申报人对照形式审查表进行自查,暂不交纸质审查表。
4. 2020年2月22日-29日:第一次形式审查并提交。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照形式审查表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5. 2020年3月1日-31日: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两轮指导。
(1)2020年3月1日-3月8日:第一轮网络指导。邀请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网络指导,并将专家指导意见反馈给申报人。
(2)2020年3月23日-31日:第二轮指导。科研处将视疫情控制情况决定进行网络指导或现场指导,并将专家指导意见反馈给申报人。
6. 2020年4月1日-5日: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并完成系统最终提交。
7. 2020年4月6日-10日: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提交(是否集中审核视疫情而定)。
8. 2020年4月11日-17日:科研处对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并提交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人和二级单位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时间调整
1. 项目负责人最终提交时间: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电子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2月24日延后至2020年4月1日。
2. 二级单位审核时间:2020年4月2日-5日,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完成系统审核并提交。
三、在申请和结题材料等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并对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接收。
(一)申请阶段无纸化。
1.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 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3. 2020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申请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仍按照单独发布的相应项目指南为准。
(二)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提交。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依托单位应于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逐项确认,可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于2020年4月10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申请进行备案。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x
科研处 研究生处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