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市教育局决定组织2019年度惠州市高等院校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通知。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惠州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支撑。项目必须符合《惠州市高等院校科研资金资助办法》使用范围。每所学校最多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600万元。上一年度进入答辩阶段且未获得资助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请贵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如知识产权证明等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jc@hzu.edu.cn。
联系人:唐伟东
电话:2529144
科研处 研究生处
2020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