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惠州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揭榜申报的通知
各有个单位和老师:
根据《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征集惠州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惠市科字〔2021〕72号),现公开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并组织项目揭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发布
根据前期征集的惠州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需求,经过严密组织,层层筛选,组织论证,凝练榜单后形成8个“揭榜挂帅”发榜项目榜单(详见附件1),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榜单并组织项目揭榜申报。
二、揭榜方条件
揭榜方即发榜项目的技术供给方,包括市内外拥有重大科技成果或充分科研基础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支持多家单位按照“强强联合”的方式组建揭榜创新联合体,联合揭榜开展技术攻关工作。每个项目揭榜方具体要求见附件1。揭榜方条件如下:
1.具备完成榜单项目所需的科研条件和研发能力;
2.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3.相关技术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并有意愿在惠州进行产业化对接;
4.可由一家牵头单位和多家参与单位按照“强强联合”的方式组建揭榜创新联合体,联合揭榜开展技术攻关工作。
三、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有意向的揭榜方自行选取发榜项目,提交填报《揭榜意向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市科技局;
(二)供需对接:发榜方与揭榜方就发榜项目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对接磋商,明确合作形式、工作计划、双方权责、验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共商合理技术需求解决方案(揭榜方案),并签订初步合作协议。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应在本环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并明确写入合作协议。
(三)初步考察:市科技局会同发榜方组织对揭榜方及其揭榜方案进行初步考察,共同确认意向揭榜方,每个发榜方意向合作的揭榜方至少1家、最多3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揭榜方案及初步合作协议等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论证揭榜:我局组织专家、发榜方对揭榜方进行充分论证,综合考量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技术先进性、技术就绪度、发榜方的满意度等,并根据论证意见拟定中榜项目和揭榜方,并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最终由发榜方、揭榜方、我局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其中揭榜方作为技术牵头承担单位,牵头完成发榜项目的技术指标;发榜方作为应用牵头承担单位,牵头完成项目成果的应用指标。
四、申报时间
提交揭榜方案(书面和电子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17:00。
五、联系方式
(一)科技局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规划发展科:0752-2808974
高新技术科:0752-2808179
产学研与科技合作科:0752-2808736
(二)校科研处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科,行政楼419室,陈老师,2529137.
附件:1.惠州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发榜项目榜单.docx
科研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