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广东省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先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对象和名额
面向全省公办本科高校,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4项。
申报项目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如是中级职称,需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项目申报人在古籍整理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
2.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3.每位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如申报人有古籍整理在研项目,必须在该项目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之后方能申报新项目。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研究内容要求
1.申报的研究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应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2.“古籍”的时代下限目前划定在1911年辛亥革命之前,即最迟至清朝末年。民国及以下年代的著作不属于古籍的范围。
3.古籍的原编著者限定在中国范围之内,外国人著述的整理研究原则上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所申报的项目一般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
三、项目立项与管理
1.本项目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和批准立项,每项拟资助2.3万元。资助经费仅用于支持科研工作,不能用于日常教学、出版补贴等。
2.本项目研究期限为3-4年。如已立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参考《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育及整理研究基金使用办法》(教古办字〔2017〕01号,见附件),由立项院校负责管理。
四、我校申报安排
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文件,应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如实填写申报内容,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汇总表》和一套A4纸样稿(整理方式为影印的项目除外)各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给科研助理,由科研助理统一于11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到科研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佳
联系电话:2529137
邮箱:xmcgk@hzu.edu.cn
地址:行政楼4楼419室
附件:
科研处 研究生处
2022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