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持续提高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基金评审专家库)质量,构建我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高质量评审体系,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拟于2023年1-5月开展引进高质量专家入库及更新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工作,面向全省依托单位征集新入库专家及完成在库专家信息更新。请按照《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12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填报范围
(一)新申请入库专家。是指目前还不是省基金评审专家库的科学技术人员(即专家在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状态不是“已通过审核”的),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库,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1)更新范围:所有省基金依托单位截至本通知下发前已在库专家(即专家在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状态显示为“已通过审核”)。
(2)更新方式及流程:省基金委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短信通知在库专家及单位管理员登陆系统。在库专家根据最新填报系统提示,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填报完整,对本人所在单位、职称、主持项目情况、所获称号、获奖/论文等进行核对及更新。专家修改手机号、学历等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即为更新成功;修改职称、技术领域等关键信息,须提交省基金委审核(阳光政务平台流程节点显示“待科技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更新成功。
二、时间安排与要求
申请人(含新申请入库和在库专家更新信息的老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
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引请参照附件《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12号)。
三、联系方式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陈月乃,2529137
附件:
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12号).pdf
科研处
202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