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转发《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现将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1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于2023年6月28日之前在系统导出申请书(打印一式两份)、科研诚信自查表(一式一份)交到科研处盖章,并由项目申报人于202374日17时前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助理统一收齐申请书(一式两份)、科研诚信自查表(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一起交到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和汇总表发送到科研处邮箱:xmk@hzu.edu.cn,邮件以“XX学院+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原则上科研处不受理个人上交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310月公示。

五、科研诚信要求

(一)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自查表。

(二)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科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科:周晓佳

电话:2529137

办公室:行政楼419办公室

邮箱:xmk@hzu.edu.cn

 

附件:

附件1.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doc

附件2.科研诚信自查表.docx

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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