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与暨南大学联合设立,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立项,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负责资助并协助做好中后期管理。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旨在发掘潮州文化价值,激活潮州文化生命力,推动新时代潮州文化的系统研究和国际传播。

   2.“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原则上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 管理。

   3.“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由相关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从事潮州文化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在职人员,具有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2.申报人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申报课题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5.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6月25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二)研究方向

  题目可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广东省委“1310”部署与潮州文化传承传播研究;

   2.潮州文化海外传承传播对策研究;

   3.潮汕地方文献的整理与数字化研究;

   4.潮州文化国际传播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研究;

   5.潮人优秀群体(潮商、潮儒、潮匠等)研究;

   6.潮汕非遗文化品牌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研究;

   7.潮汕文化创意产业调查及研究;

   8.海外潮汕方言研究;

   9.海外潮人作家作品研究。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潮州文化研究专项”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需公开发表不少于3篇(含3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2篇,一般项目至少在CSSCI刊物发表1篇;专著书稿不少于15万字。

  项目完成时间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算起,应用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基础类研究项目完成时间为3年。

  (四)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拟立项18项。

   1.重点项目3项,每项8万;

   2.一般项目15项,每项3万。

  项目资助经费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2023年7月10日前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填写并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书》

   没有账号申报的老师请到申报系统自行注册并告知科研助理,由科研助理2023年75日前统一报科研处进行审核。如果老师自己重复注册帐号,将会影响系统数据的相互对接。

   系统提交后,科研处审核通过的项目需报送以下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7月13日前):

   (1)《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以科研审核通过的版本为准(上交纸质版申请书版本号与系统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将会影响项目后续评审),项目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均须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2)科研诚信自查表一式1份

   (3)二级学院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 

   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2023年7月10日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xmk@hzu.edu.cn,邮件以“XX学院+2023年度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申报材料”命名。

   温馨提示: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或科研助理统一收齐并交到科研处,原则上科研处不受理个人上交的材料。

   三、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潮州文化研究院参与评审过程,择优立项。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项目,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五、特别提示

   1.“潮州文化研究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3年。对于超过3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4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六、科研诚信要求

  (一)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自查表。

  (二)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科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科:周晓佳

电话:2529137

办公室:行政楼419办公室

邮箱:xmk@hzu.edu.cn

 

 

 

附件:

1.科研诚信自查表.docx

2.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研究生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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