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外语专项”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外语专项”包括“外语学科专项”和“数字教育背景下的高 等外语教育专项”(简称“外语数字教育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分别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设立。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2024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一)“外语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立项。“外语学科专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外语数字教育专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

  (二)“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广东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繁荣广东省人文社科的学术研究,提升外语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强外语人才培养,从而推动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外语数字教育专项”旨在引导高校科研工作者,在广东省高等教育数字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探索数字技术与高校外语教育的融合,为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发展之路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数字化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四)“外语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五)“外语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4年3月28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5.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的负责人,只能申请一类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

   6.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9年3月28日(含)之后出生)。

   7.“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数字教育专项”每个单位一般项目各限报2项,青年项目各限报1项。

  (二)研究方向

   1.“外语学科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外国文学研究;

  (2)外国经典(重要)作家、作品研究;

  (3)国别、区域文学研究;

  (4)人工智能与外国文学研究;

  (5)外国文学与新时代立德树人思想研究;

  (6)中外语言学传统对比研究;

  (7)外语教育政策的比较研究;

  (8)语言脑机制研究;

  (9)人工智能与二语习得研究;

  (10)外语测试手段及标准研究;

  (11)外语课程思政研究;

  (12)外语的跨学科研究;

  (13)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

  (14)外语课程资源开发与建设研究;

  (15)信息化背景下的外语教育研究;

  (1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翻译研究;

  (17)中国翻译理论的建构研究;

  (18)“一带一路”国家语言文化研究;

  (19)外语学科视角下的区域国别研究发展;

  (20)国际传播力提升路径研究;

  (21)大学生跨文化能力测评研究;

  (22)中国文化对外传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3)南粤优秀文化对外传播和译介;

  (24)粤港澳大湾区外语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

  (25)新时代外语教师专业标准研究;

  (26)外语教师素质和发展研究;

  (27)广东省外语教师结构及学术能力研究;

  (28)外语能力与职业发展研究;

  (29)高职类院校外语学科建设和发展研究;

  (30)其他。

   2.“外语数字教育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外语教育数字化转型研究;

  (2)基于数字技术的外语类课程思政创新模式研究;

  (3)《理解当代中国》多语种系列教材使用与课程建设研究;

  (4)数字教育背景下高校外语类一流课程建设研究;

  (5)数字教育背景下学生国际传播能力培养研究;

  (6)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外语教学的研究;

  (8)人工智能赋能外语教学创新实践研究;

  (9)基于U校园智慧教学云平台的大学英语混合式教学模式研究;

  (10)新形态外语教材建设与使用研究、高校外语类慕课建设与应用研究;

  (11)高校外语类慕课微专业建设与教学研究;

  (12)高校外语类虚拟仿真课程教学探索研究;

  (13)高校外语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14)基于大数据的英语测试与评价研究;

  (15)基于大数据的英语写作教学与评价研究;

  (16)基于智能翻译平台的翻译教学研究;

  (17)学科型智慧教室建设与外语人才创新培养模式研究;

  (18)基于数字化平台使用的高校外语教师数字素养研究;

  (19)高校外语教师线上发展共同体研究;

  (20)“外语+行业”“行业+外语”产教融合跨专业人才培养发展研究;

  (21)数字经济时代国际文旅人才培养实践研究;

  (22)其他。

  (三)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可以选一种或两种成果形式,若选两种成果形式,则均需达到上述成果要求。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四)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外语学科专项”拟立项23项,其中一般项目18项,青年项目5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外语数字教育专项”拟立项22项,一般项目16个,青年项目6个。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关于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报人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外语专项申请书》,在系统提交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六)关于申报时间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开通时间2024年32810:00-4月7900;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时在系统申报提交,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完成填报后,须导出课题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活页)发送给科研助理。

科研助理于20244月7中午12点前将收集齐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科学技术部项目科邮箱:xmk@hzu.edu.cn,邮件以“XX学院+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2024年度“外语专项”命名。

上传后未经审核的项目申请书可修改并且重新上传。每上传一次,系统都将对应上传的项目申请书生成一个版本号。只有经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版本才是有效的申报书版本。经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书,方可导出并打印。

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科研助理统一收齐上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活页》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3)科研诚信自查表(一式1份)

(4)二级学院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

温馨提示:

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以科研处审核通过的版本为准(上交纸质版申请书版本号与系统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将会影响项目后续评审),项目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均须签字,原则上科研处不受理个人上交的材料。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下午17时.

 

2011-2018年有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的老师系统已经自动分配了帐号和密码(帐号是身份证号,密码是123456),其余没有账号要申报的老师请到申报系统自行注册并告知科研助理,由科研助理于20244月1日前统一报科学技术部进行审核。如果老师自己重复注册帐号,将会影响系统数据的相互对接。

后续关于个人用户帐号无法登录的问题,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项目评审

  “外语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

   四、项目管理

  (一)获准立项的“外语专项”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数字教育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将分别择优出版。

  (二)“外语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每季度组织一次。

  (三)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附件:

1.科研诚信自查表.docx

2.申报汇总表.xls

 

联系人:周晓佳

联系电话:2529137

邮箱:xmk@hzu.edu.cn

地址:行政楼4楼419室

  

                 科学技术部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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