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发明人:
为了全面提升我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即日起,对拟申请专利全面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具体如下:
1.专利申请前评估主要包括“自评”和“代理机构评估”两部分,评估内容包括对申请专利成果进行创新性(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评估以及可转化性评估。
2.申请前评估的具体流程为:
(1)由专利负责人撰写专利申请技术交底材料,对拟申请的专利的创新性及应用前景进行自评。
(2)由专利代理机构对专利的创新性和可转化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意见(500字以内,盖章扫描件)。
(3)经“自评”和“代理机构评估”后,确定申请专利的,由专利负责人与代理机构协商代理事宜。专利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专利申请”(如为合作申请,需附《合作申请专利协议》)登记申请信息。并OA走《惠州学院用印审批表》流程,办理盖章手续。
3.专利负责人可自由选择专利代理机构。
如有疑问,可与科学技术部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2529144
邮箱:zscq@hzu.edu.cn
科学技术部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