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提升选题质量,增强指导性,我校现开始集中组织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且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人的年龄限制: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19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19日后出生)。
(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四)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六)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七)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八)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九)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十)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项目选题要求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针对项目选题,重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同一申报人限凝练、报送1个项目选题。
(二)项目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选题。基础研究类选题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类和跨学科类选题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项目选题应结合推荐人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团队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价值的选题。
青年项目尤其要注意提前组织好团队(团队成员不限年龄,但同一年度最好只参与一项,本人申报就不得再参与他人项目申报)。
(四)项目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五)项目选题依据请简明扼要地阐述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相对于已有研究独到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三、申报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下达到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每年度会下达我校具体申报指标,预估10项左右。我校提交的申报材料省级主管部门会统一组织评审。因此,各学院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对项目选题务必组织学科专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推敲选题是否科学、恰当,重点考察选题的价值和意义,确保选题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为成功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打好基础。
(一)凡计划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均须下载填好《项目申请书》《申报汇总表》。2025年度推荐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的申报项目将从此次申报项目中遴选,不再另行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科研助理于2024年10月21日前收齐以下材料交送科学技术部项目科:
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匿名版)、《申报汇总表》
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匿名版,一式5份)
《申报汇总表》(二级学院签字盖章,一式1份)
(二)科学技术部将择期对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参考本年度我校申报名额,遴选出10项作为重点资助培育项目,并最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若2025年度我校申报指标有变化,科学技术部将对上报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三)科学技术部反馈拟推荐上报名单,各二级学院邀请相关专家对拟推荐上报项目进行打磨修改。
(四)科学技术部按照我校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申报名额择优推荐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附件:
科学技术部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