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惠州市哲学社会
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根据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规定,2025年度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加快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努力开创惠州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方向
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聚焦惠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总结,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出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2025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要紧紧围绕以下专题和方向开展深入调查研究: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创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3.纵深推进融深融湾行动;
4.持续促消费扩投资稳外贸;
5.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6.推进“百千万工程”,打造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
7.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8.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9.保障和改善民生;
10.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
11.坚决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惠州担当;
12.加快新时代人才汇南粤强市建设;
13.大力建设文化强市。
课题申报人亦可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确定选题方向,拟定课题名称。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重点项目
1、科研平台项目:5万元/项;
2、科研团队项目:3万元/项;
(二)共建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0.5万元/项;
4、思政教育项目:0.5万元/项;
5、乡镇振兴项目:0.5万元/项;
6、一般项目:0.5万元/项;
7、社会工作研究专项:经费自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通用条件
1.项目申请人需为我校教职员工,但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有在研市级社科项目;
(2)有违背科研诚信或有相关不良记录的。
2.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最多参与2项。申报本次市社科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惠州学院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二)成果形式要求
预期成果形式,可视研究活动自行设定为:专著、译著、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获奖及获批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等不同形式。
研究成果应当在适当的位置明确标注“惠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并附上项目编号)”,否则该成果将不被认定为有效的结题成果。
(三)经费管理
本年度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参照《惠州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
(四)项目申报指引
1、科研平台项目
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针对学科前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高水平的科研项目,产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主动对接各级政府及社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决策咨询,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调发展。
(1)申请条件:科研平台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在资助期间内完成下列指标之一者,方被评为合格:
①以惠州学院为依托单位,获批省级以上项目或者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项目不低于30万元)2项;
②以第一单位、第一著者在SCI、SSCI、CSSCI、CSCD、A&HCI、CPCI、北大核心、EI期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摘转(1/2以上)、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3篇;
③获省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是指由政府颁发的有“国徽章”的奖项)或获国家级协会科研成果奖(在科技部门报备并有资格提名科学技术奖的行业协会、学会奖),排名取前两名。
2、科研团队项目
重点支持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能以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良好的平台和项目,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1)申请条件:科研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在资助期间内完成下列指标之一者,方被评为合格:
①以惠州学院为依托单位,获批省级以上项目或者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项目不低于30万元)1项;
②以第一单位、第一著者在SCI、SSCI、CSSCI、CSCD、A&HCI、CPCI、北大核心、EI期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摘转(1/2以上)、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2篇;
③获省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是指由政府颁发的有“国徽章”的奖项)或获国家级协会科研成果奖(在科技部门报备并有资格提名科学技术奖的行业协会、学会奖),排名取前三名。
3、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1)申请条件:符合资助期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要求。
(2)研究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在资助期间内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并完成下列指标之一者,方被评为合格::
①以惠州学院作为依托单位申报国家社科项目,并正式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②以惠州学院为依托单位,获批厅级以上项目或者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项目不低于10万元)1项;
③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1篇。
4、思政研究项目
以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途径,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涵盖。
(1)申请条件:申报人主要是党建工作者、思政工作者、辅导员和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2)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1篇。
5、乡镇振兴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执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1310”具体部署,深入探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与难点,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以推动“百千万工程”持续实现新的重大突破。
(1)申请条件:中级以上职称,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研究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在资助期间内完成下列指标之一者,方被评为合格:
①以惠州学院为依托单位,获批厅级以上项目或者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项目不低于10万元)1项;
②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1篇。
6、一般项目
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1)申请条件:在职在岗教职工。
(2)研究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在资助期间内完成下列指标之一者,方被评为合格:
①以惠州学院为依托单位,获批厅级以上项目或者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项目不低于10万元)1项;
②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1篇。
7、社会工作研究专项(由惠州学院社会工作学院负责受理)
社会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与模式创新研究;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困境的路径研究;基于“五社联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实践研究;信访矛盾隐患排查与多元化解机制研究;两社三中心和未来社区建设研究;社区治理创新机制研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有效覆盖路径研究;党建引领新就业群体“服务+治理”路径研究;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引领行业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研究;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激活社会多元治理路径研究;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融合发展的机制和路径研究;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优化研究;“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的实践探索。第十二届党建引领基层社治理创新实践二十个入选项目的案例分析和行动研究。
五、申请安排
(一)项目采取线上申报,项目申请人须登陆惠州学院科研管理系统(https://ehall.hzu.edu.cn/new/index.html)从“申报计划入口”进行网上填报。
(二)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和《活页》。
(三)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4月11日—4月24日。
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4月26日
(四)为保证立项项目质量,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资格条件认真审查,并对申请书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书符合要求。
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申请书内容存在缺失、未依规定格式填写,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提交至专家评审阶段。
(五)材料提交:2025年4月28日提交电子版材料。
1、二级学院申报汇总表(含学院盖章PDF版本&可编辑word版本);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2025版本);
3、申请书和活页均以项目名称命名,各位科研助理统一收齐汇总,以“XX学院+2025惠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命名;
4、《科研诚信表》签章齐全一式一份。
此类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获批立项后,需补交签章齐全的申请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与科研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版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一律不予立项。
六、联系方式
(1)科研平台、创新团队联系方式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魏红艳、陈海月
电话:2529361
办公室:行政楼424办公室
邮箱:yjsgl@hzu.edu.cn
(2)科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科:周晓佳、李敏娜
电话:2529137
办公室:行政楼419办公室
附件: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