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惠州学院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扎实推进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夯实科研基础,提升教职工的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学校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惠州学院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应用研究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调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深入落实学校“十四五”“十五五”发展规划,增强学校科学研究实力,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学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1、科研平台项目:5万元/项;
2、科研团队项目:3万元/项;
3、高层次成果培育项目:2万元/项;
4、科研成果奖项申报培育项目:1万元/项;
5、科研工作管理研究项目:0.5万元/项;
6、一般项目:0.5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一)通用条件
1.项目申请人需为我校教职员工,但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教授、博士启动项目);
(2)有违背科研诚信或有相关不良记录的。
2.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
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最多参与2项。申报本次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二)成果形式
预期成果形式,可视研究活动自行设定为:专著、译著、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获奖及获批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等不同形式。
研究成果应当在适当的位置明确标注“惠州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并附上项目编号)”,否则该成果将不被认定为有效的结题成果。
(三)经费管理
本年度项目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参照《惠州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
(四)申报指引
1、科研平台项目
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聚焦国际学术前沿和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以解决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为导向。探索、面向产业升级需求的工程技术研发以及推动成果转化的应用研究。
(1)申请条件:科研平台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在资助期间内完成下列指标之一者,方被评为合格:
①以惠州学院为依托单位,获批省级以上项目或者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项目不低于30万元)2项;
②以第一单位、第一著者在SCI、SSCI、CSSCI、CSCD、A&HCI、CPCI、北大核心、EI期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摘转(1/2以上)、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3篇;
③获省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是指由政府颁发的有“国徽章”的奖项)或获国家级协会科研成果奖(在科技部门报备并有资格提名科学技术奖的行业协会、学会奖),排名取前两名。
2、科研团队项目
重点支持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能以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良好的平台和项目,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1)申请条件:科研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在资助期间内完成下列指标之一者,方被评为合格:
①以惠州学院为依托单位,获批省级以上项目或者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项目不低于30万元)1项;
②以第一单位、第一著者在SCI、SSCI、CSSCI、CSCD、A&HCI、CPCI、北大核心、EI期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摘转(1/2以上)、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2篇;
③获省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是指由政府颁发的有“国徽章”的奖项)或获国家级协会科研成果奖(在科技部门报备并有资格提名科学技术奖的行业协会、学会奖),排名取前三名。
3、高层次成果培育项目
自然科学类要求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交叉性;社会科学类要求具有原创性、代表性、实践意义和交叉性。
(1)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2)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高层次成果培育项目要求受助者在资助期间内完成下列指标之一者,方被评为合格:
①以惠州学院为依托单位,获批省级以上项目或者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项目不低于20万元)1项;
②以第一单位、第一著者在SCI、SSCI、CSSCI、CSCD、A&HCI、CPCI、北大核心、EI期刊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摘转(1/2以上)、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1篇;
4、科研成果奖项申报培育项目
以申报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指由政府颁发的有“国徽章”的奖项)为目标,对拥有相应研究基础的科研成果进行重点培育。
(1)申请条件:符合当时段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申报条件
(2)结题要求:2027年6月前完成省部级以上报奖工作。
5、科研工作管理研究项目
提升科研工作者服务水平有关问题研究。针对维护科研工作者合法权益、完善科研工作者利益表达机制,加强对科研工作者人文关怀、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等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
(1)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从事科研管理工作一年(含)以上且目前仍从事科研管理工作(仅限各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科研秘书或者科研助理申报)。
(2)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研究报告1篇或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
6、一般项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和自由探索,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牢牢把握科学基金新定位,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1)申请条件:在职在岗教职工。
(2)研究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结题要求:在资助期间内完成下列指标之一者,方被评为合格:
①以惠州学院为依托单位,获批厅级以上项目或者横向项目(单项到校经费项目不低于10万元)1项;
②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1篇。
四、申请安排
(一)项目采取线上申报,项目申请人须登陆惠州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从“申报计划入口”进行网上填报。
(二)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和《活页》。
(三)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4月22日—5月9日。
二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
(四)为保证立项项目质量,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资格条件认真审查,并对申请书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书符合要求。
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申请书内容存在缺失、未依规定格式填写,则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提交至专家评审阶段。
(五)材料提交:2025年5月12日提交电子版材料。
1、二级学院申报汇总表(含学院盖章PDF版本&可编辑word版本);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2025版本);
3、申请书和活页均以项目名称命名,各位科研助理统一收齐汇总,以“XX学院+2025惠州学院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命名;
4、《科研诚信表》签章齐全一式一份。
此类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项目获批立项后,需补交签章齐全的申请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与科研系统中提交的电子版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一律不予立项。
五、联系方式
(1)科研平台、创新团队联系方式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魏红艳、陈海月
电话:2529361
办公室:行政楼424办公室
(2)科研成果奖项联系方式
成果与知识产权科:王翠君
电话:2529144
办公室:行政楼420办公室
(3)科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科:周晓佳、李敏娜
电话:2529137
办公室:行政楼419办公室
附件: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