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
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期末考试

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教学单位: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惠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惠州学院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做好全日制研究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基本要求

1.必修课程应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达到60分者可获得学分。选修课程可进行考试或考查。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考核方式,可以是闭卷、开卷考试,也可以是做课程论文、口试、实验考核等形式,但每次考核应有文字档案记录,否则不予登录成绩和学分。

2.每门课程考试时间长度一般为两个小时

3.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考核原则上应在教学期间和学生在校期间完成。

4.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试题准备与监考工作均由开课单位负责会同任课教师共同确定,试题准备与监考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在的单位负责。

5.考试日程一般应由开课学院提前1周公布。

二、考试的命题和管理

1.由开课单位主管领导统筹组织教师命题。命题必须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当统一命题。命题人要填写惠州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拟出题量相当,难易程度相同的A、B两份试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教师命题之后,由开课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对试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并提出正考及备用试卷的安排意见。试2025年12月5日前送学校文印中心印制(注:试题要求打印成统一的格式,如试题不清,不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相关教学单位承担)。

2.试卷一般不留答题的空位,答题纸另附(有些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而定)。

3.试卷由学校文印室印制与装订,请开课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所有课程试卷的装封、分发、保密、收存等工作。

4.公共课的教学单位应在该科目考试前一周将试卷装封好,分发到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考试结束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教务员将试卷交回开课单位的教学办公室。

三、考试与监考

1.全日制研究生期末考试科目一般安排在课程教学的最后一个教学周进行,课程考核安排一经排定不得任意变动,并由考核组织单位在考前7天予以公布。

(一)公共课考核:公共课的考核由科学技术部与开课学院组织,考试时间和考场分布等具体信息将另行发布在科学技术部官网。

(二)专业课考核:专业课的考核均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结合课程特点与教学实际自主安排,确保考核流程规范、结果客观。请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填报《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后,于125前将盖章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邮箱:xkjsk@hzu.edu.cn。由科学技术部研究生科汇总后编成“全日制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发给相关单位后,由各单位网站公布。

2.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对考试的相关检查和巡考工作,组织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

3.加强考场管理,考场座位由学生所在单位编定,考场须张贴“考场座位表”,座位与座位之间要间隔一定的距离,学生凭身份证对号入座,地面要保持清洁。

4.请各教学学院加强对考试的相关检查和巡考工作,考试前填报《二级学院领导值班及巡考日程表》,巡考结束填写《惠州学院考场巡视记录表》作为教学材料在本单位存档备查。请组织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

5.科技部将安排人员参加巡考,以加强考场的检查监督。

6.公共课任课教师须到任课班级参加监考,发现问题请及时处理,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如发现监考时间有冲突,请及时报告本教学单位负责人,由本单位协调安排。

四、考试成绩的评定

1.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完成试卷的评阅、成绩登记工作,并做好考试材料存档。

2.若课程只由一位教师任教,则试卷由任课教师评阅,但试卷批改后,该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须组织抽查;若课程是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的教师承担,由开课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组织评阅小组,在课程负责人的领导下集体阅卷,流水批改。

3.任课教师在阅卷期间不接待学生查询,不向学生泄露考试成绩。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由课程的开课单位负责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的五天内(最后一门三天内),将经过审核的每名学生的课程成绩汇总后,如实报送科学技术部研究生科。

五、考试成绩的分析和总结

1.考试结束后,研究生教学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考试工作总结,对考试质量、试卷质量、试卷批改及试卷分析等情况进行总结,从中提取有用的信息,供有关教学改进和今后命题参考,并吸收经验教训,反馈到教学管理工作中,以提高教学质量。

2.《考试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于下学期第三周前送交科学技术部研究生科。

六、考试材料的存档

1.试卷批改完成后,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按试卷装订要求装订成册。

2.《惠州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与试卷一起装订归档。

3.各课程所在单位应按试卷存档要求2026年3月31日存档。

希望各教学单位精心组织安排期末考试,认真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力争在考试中不出现作弊和违纪现象。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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