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6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以及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现就征集2026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一)重点产业领域。围绕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聚焦低空经济、商业航空、人工智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

 (二)农业农村领域。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振兴等方面,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含现行的地理标志产品市级地方标准转化为省级地方标准)、现代化海洋牧场等。

 (三)现代服务业领域。包括:生产性服务业数智化升级、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消费服务等。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共安全、基本公共服务、城市治理、基层治理、气象服务、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

   (五)绿色低碳领域。围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林草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

 (六)文化和旅游领域。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保护、民宿旅游等。

二、立项要求

 (一)立项范围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统一技术要求。列入《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不予立项。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建议每项标准3个以上单位联合编制,并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顺利开展。编制过程中,省市场监管局一般不安排财政资金资助。

 (三)各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发挥行业人才汇聚优势,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提出标准制修订建议。

 (四)标准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标准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变化确需变更的,须由起草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经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再行调整。

 (五)标准编制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月,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超过期限的,立项计划自动废止。

三、申报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材料,于4月13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科学技术部项目科(行政楼419)。电子版发送至科技部邮箱:xmk@hzu.edu.cn。科技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汇总,统一通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s://amr.gd.gov.cn/standard/)完成线上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任务书》(见附件1);

 (二)《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表》(见附件2);

 (三)标准草案(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四)地方标准立项查新情况(可联系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免费获取。联系人及电话:陈雪璐,020-84238001)。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2529137 

                                         科学技术部

                                        2026年3月27日


点击下载:附件1-2.doc

 1.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任务书

 2.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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