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老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科技创新引领能力,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科技支撑,现组织2026年度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类别

    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聚焦我市“2+1”现代产业,支持我市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形成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自主可控和产业前瞻布局。

   专题一、人工智能与机器人

   聚焦人工智能在科学研究、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终端、无人驾驶、低空经济等场景的应用需求,重点支持边缘智能算法、多模态感知融合、轻量化AI大模型和行业垂直大模型研发及应用;高可靠性机器人整机及AI算力底座、精密减速器、伺服电机、智能传感器等核心零部件研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二、新材料

   围绕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机器人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需求,重点支持新能源电池材料、先进金属材料、先进碳材料、纳米材料、高端聚烯烃材料、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阻燃材料、高端催化材料、电子化学品、精细化学品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三、新型储能与新能源

   重点支持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及关键材料研发;废旧储能电池梯次利用、材料再生、无害化处理等循环利用技术研发;面向无人机、机器人、高端植入式医疗器械等领域的高功率、高比能电池以及面向AI数据中心电源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等核心装备研发;氢能、先进核能、太阳能、海洋能等绿色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和先进设备研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四、通信与网络

   聚焦6G网络、智算网融合、空天一体化、通感算一体、光通信等领域,重点突破智算网络、太赫兹通信、6G毫米波通信、算力网络、低空飞行装备导航定位与通讯、AI与通信融合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通信核心芯片、关键元器件、数据中心高速通信线研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五、半导体与集成电路

   围绕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配套材料、高密度印刷电路板,重点支持AI算力芯片、智能终端芯片、功率芯片等芯片设计研发,芯片制造工艺优化及关键设备研发,芯片封装测试先进技术及装备开发,芯片电感、半导体材料等配套产品研发,高端服务器PCB正交背板研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六、智能制造

   围绕智能装备、工业软件、数字化转型技术等方向开展攻关,重点支持高端数控机床、激光与增材制造、工业母机、精密仪器、智能检测装备等高端装备研发,工业控制系统、工业软件、数字孪生等核心技术开发;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七、新型显示

   围绕新型显示技术、显示面板及配套产品等方向开展攻关,重点支持RGB-Mini LED技术、OLED、Mini/Micro 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研发,高分辨率、高刷新率显示面板及模组研发,显示驱动芯片、光学膜、偏光片等核心配套产品研发,显示技术在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车载显示等场景的融合应用;以及其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研发。

   专题八、乡村振兴

   支持粮食安全、种业保护等农业重点领域研发;支持惠州特色农产品种植技术研究及推广;支持农机装备研发等。

   专题九、海洋经济

   支持现代海洋牧场种业、关键装备研发及推广;支持以海洋生物资源为原料的药物和生物制品研发;支持船舶电子、海洋传感器、水下通信设备等关键元器件与系统研发。

   专题十、生命健康

   支持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智慧医疗、细胞基因治疗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与创新产品研发;支持针对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创新药物研发。

   二、支持强度及方式

    本年度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采用“竞争择优”立项,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其中专题一至专题三为重大项目,共立5项,单个项目定额资助20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分两期拨付至项目牵头单位统筹用于项目整体研发推进,第一期在项目签订任务书后拨付50%,第二期资金在项目验收后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拨付;专题四至专题十为重点项目,共立13项,单个项目定额资助50万元,采取事前资助方式,签订任务书后一次性全额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或驻惠国家、省属企事业单位等。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投入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满足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高新技术企业;②上一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财务审计报告口径);③建有市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

   3.鼓励牵头申报单位加强产学研合作、整合市内外优势资源,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对优势互补明显、产学研用高效融合的创新联合体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项目人员

   1.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参与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一般参与人员。项目参与人员应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比例不少于参与人员总数的80%。不得出现拉同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2.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统筹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限项要求

   1.同一企业原则上可牵头申报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1项,同一高校、科研院所(非企业)、医疗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等原则上可牵头申报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2项。截至网上申报时间,有2项及以上尚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在研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或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的,不得进行申报。

   2.项目负责人已负责2项(含)以上的在研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在项目验收之前,不得作为负责人再申报新的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

   (四)资金要求

   1.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非企业性质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自筹经费可来源于项目参与企业。

   2.在财政资金分配方面,各单位所分的资金原则上应与所承担任务量相适配,其中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鼓励项目所在县(区)联合资助。

   (五)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省和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未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3.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完成后可产生良好的绩效,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主要研究工作和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须在我市内实施。

   (三)创新联合体申报的应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约定项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成果管理及合作内容等。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xm--gdstc--gd--gov--cn--s38222b7c37bf9.proxy.huizhou.gov.cn/hz/login/hz)”填写申报书,上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可在系统下载),保存生成带有水印的PDF并签章,与相关附件一并上传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审核提交。

   (二)审核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在形式上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不予推荐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

   六、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附件

   1.在线填写申报书,并生成带有水印的PDF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如有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6.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7.其他。

   (二)可选择提供的附件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检测报告、获奖证书、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等。

   七、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年41012:00前将申请书发送至科学技术部项目科邮箱:xmk@hzu.edu.cn待项目评审结束后,将统一办理拟推荐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高新科:曾权辉,2808179(专题一至七)

     社发科:李春龙,2829099(专题八至十)

 (二)惠州学院联系方式

 项目科:李敏娜,2529137

 

    附件: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科学技术部

2026年4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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