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6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粤科管字〔2013〕127号)要求,凡执行国家、省(部)、市、厅(局)各类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为加强我市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应用,现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登记范围:
(一)项目所属年份:2016至今
(二)项目类型:
1.省级项目:由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已结题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
2.市级及以下项目:由市、县(区)级财政资金支持且已结题验收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
3.计划外项目:非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6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厅关于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部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