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转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教育科研和人才优势,加强“十四五”期间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推进党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设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重点课题采用定向委托方式确定课题负责单位。自选课题面向省内各大中小学校从事党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党务工作者进行申报。党建研究课题作为专项,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管理。

二、申报名额

自选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校申报课题不超过2

三、申报要求

1.党建研究课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校党建工作基础性、深层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2.申报负责人为党建研究专家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党务干部,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具备支持课题开展研究的条件和政策。

3.申报负责人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中选择研究课题,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但需符合课题指南中的研究方向。申报课题需以问题为导向,遵照引领性与科学性、实践性与学术性、时效性与实操性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研究。

4.申报课题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党建研究和业务管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5.课题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一般以研究报告、标准体系、论文、专著等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按时高质量完成。

6.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课题和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把关审核。

7.课题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以某个方面问题为导向。可根据各建议选题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所有课题经专家分类匿名评审后予以确定。

四、申报程序

各二级学院科研助理于202556日统一收齐以下电子版材料交到科学技术部:

1、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A表)》

2、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评审书(B表)》

3、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

通过学校限额评审的课题申请人于2025513上交以下纸质版材料交到科学技术部,由科研助理统一收齐

1、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A表)》(一式两份);

2、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评审书(B表)》(一式两份);

3、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一式一份)。

专家评审。省委教育工委成立专家评审组,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评审标准,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

五、相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认识党建研究的重要意义,严格做好课题申报、审核推荐和管理工作,按要求择优推荐。

2.课题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立项,所需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安排保障。

六、联系方式

1.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徐鹏飞、欧华鹏,020-37626696

2.广东省高校党建研究会(暨南大学):高蕾,020-85228707

3.学校联系人:周晓佳,联系电话:0752-2529137


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选题指南.doc

附件2: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书.doc

附件3: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匿名评审书.doc

附件4:2025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建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doc

 

               科学技术部

                                     2025427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