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会
关于组织填报2025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及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粤科规范字〔2024〕5号)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更好执行,现将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尚未验收的省基金项目。(各学院清单私发至各秘书)
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省基金委受理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内容: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展情况);
2.经费支出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支出的数据);
3.取得的成果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引请见附件1。
(二)提交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前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 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要求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我委将给予提醒、责令整改等处理。
三、二级单位事项
(一)组织事项:依按照本通知组织项目负责人填报,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对发现问题的报告及时整改。
(二)审核流程: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执行情况报告管理”模块在线审核功能(审核要点见附件2)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须退回,要求项目负责人修改后重新审核,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操作指引请见附件3。
(三)提交时间: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前
(四)注意事项:对未按规定组织、审核、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单位,我委将给予提醒、责令整改等处理。
未、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项目,将按有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程序。
四、联系方式
基金委:黄老师,020-87567850
倪老师,020-87567803
惠州学院:李敏娜,2529137
关于组织填报2025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pdf
附件:1.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引
2.依托单位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要点
3.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操作指引
科学技术部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