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转发《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7-2019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府〔2019〕51号)和项目合同要求,惠州市知识产权局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方式,委托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组织开展2017-2019年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到期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包括:2017-2019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材料

(一)一类项目

(包括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养认定项目、知识产权托管项目、学校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试点与人才培养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项目、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知识产权培训、宣传项目)

1.项目合同书

2.项目资金下达文件

3.项目实施报告(模板见附件5)

4.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模板见附件6)

5.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仅贯标项目提供)

(二)二类项目

(包括专利专项项目包括专利信息分析与导航项目、各类创新中心高质量专利培育、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专利信息服务项目)

1.项目结题验收书

2.项目合同书

3.项目资金下达文件

4.项目实施报告(模板见附件5)

5.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20万元(含)以上)

6.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模板见附件6)

7.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8.项目产品检测报告(仅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提供)

三、验收工作方式

(一)单位准备材料。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的要求报送验收材料。多家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

(二)分项目验收

1.一类项目采取材料验收方式。项目组织验收单位组织专家组直接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

2.二类项目(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除外)采取集中会议验收方式。会议上先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PPT项目介绍(10分钟),然后专家质询、项目单位答辩(5分钟),最后专家组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

3.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现场会议验收方式。项目组织验收单位组织专家组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实地核验,现场召开会议进行PPT项目介绍及答辩,专家组根据材料及现场考察后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工作安排

(一)填报验收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书》(见附件3),按要求将相关验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见附件4)连同U盘(不退回),于2021年6月7日(星期一)17:00前交至行政楼424王老师(联系电话:0752-2529144)。

(二)集中会议验收及现场会议验收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验收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另行通知。

五、咨询联系方式

惠州市市场局:李越荣,2831292

附件1:2017-2019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xls

附件3: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书.docx

附件4:项目验收材料的具体提交要求.docx

附件5:项目实施报告模板.docx

附件6: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模板.doc

科研处 研究生处(合署)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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