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加强对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各二级学院全体教师承担和参与的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如无科研项目也需要填表)

二、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不相关的支出;

2.是否存在通过虚构合作、协作等方式违规转拨、转移项目经费

3.是否采取虚开发票、虚列项目、虚签合同(协议)等非法手段贪污、侵占、挪用科研经费;

4.是否存在使用科研经费列支个人或家庭费用

5.是否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列支的劳务费等科研支出与事实不相符;

6.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而实施项目、使用经费;

7.是否以各种手段逃避和不缴纳税收;

8.是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使用;

9.是否存在使用科研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

1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等行为的支出。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科研经费自查的重要性,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持以检查促规范,督促和引导项目负责人合理合法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2.各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经费使用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科研经费自查的严肃性,严格对照自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确保科研经费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3.各二级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照有关管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如果发现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的,对存在的问题要主动报告并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后,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原因,避免问题再发生。

4.各二级学院全体教师认真填写《科研经费使用个人自查表》(附件1);如果项目负责人认为不存在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或者无科研项目的填写回复

各二级学院科研助理请于6月3日前收齐以下材料:

1、收齐所负责学院全体教师填写的《个人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表》(附件1);

2、整合《科研经费使用自查问题情况汇总(附件2,有问题的项目需要汇总

以上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科学技术部。

 

联系人周晓佳、李敏娜

联系方式2529137

 

附件:

1:个人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表.docx

2:科研经费使用自查问题情况汇总表.docx

 

 

                                                                     科学技术部

                      2024年5月22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