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2024年度半年惠州学院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中期检查以及清理结题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加强新进博士及引进人才启动资金项目的管理,以便更好地帮助新进博士、引进人才尽快确立研究方向,提高其科研水平和学术水平,促进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科学技术部将于本学期集中组织开展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申请、中期检查以及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

新进教师还未启动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可以申请启动,要求如下:

1、《惠州学院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2、学校批复的科研启动经费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1份)。

3、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校级或其他项目录入相关信息,同时在系统做好项目总经费预算,以便科技部做好项目经费发放。

二、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达到申请书中填报的“中期研究成果”目标的,可以申请中期检查,要求如下:

1、填报《惠州学院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中期工作报告》(一式1份,二级学院领导签署,加盖学院公章)。

2、中期研究成果(一式1份)。

3、同时申请剩余的科研启动经费,填写《惠州学院纵向和校级科研经费预算表(包干制)》(一式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助理)。预算金额为合同总金额剩余的科研启动经费。

4、科研系统没有录入教博启动项目的,在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校级或其他项目录入相关信息,以便科技部做好项目经费发放。

三、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清理结题

(一)清理项目范围

1、截至20241231日项目到期未验收的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项目清单OA发送给各学院科研助理,如有错漏请及时联系科学技术部)

2、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及经费投入等提前完成的项目,可在到期前一年内提出验收申请[20251231日(含)之后到期的项目不予验收]。

(二)验收形式及要求

1、申请人按照附件材料要求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胶装、蓝色封皮,一式3份)。

2、将结题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惠州学院教授、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结题材料”命名,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

(二)清理验收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

1)封面+目录

2)结题报告:如有项目组成员签字、财务处或二级单位盖章的则需先盖好章,科学技术部公章交科学技术部统一办理。

3)合同书或申请书:已签字盖章版的复印件。

4)立项文件:教博启动项目没有立项文件无需提供,其他项目需提供。

5)经费使用明细:需盖财务处章。

6)项目成果证明材料:

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人才培养等有价值的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相应项目的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或作有关说明,并用高亮笔标出或铅笔划线标出

论文、专著、重要报告等标注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包括项目组成员;其他成果应标注项目主承担单位或参与单位,且成果完成人包含项目组成员。

提交的成果材料必须是在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并且真实有效,不得提交与项目无关的成果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变更材料等

2、材料装订要求:

1)所有纸质验收材料装订成册(胶装,蓝色封皮,一式3份),由科研助理统一收集报送至科学技术部行政楼419办公室,并附验收材料清单。

2)将验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姓名+xxx项目结题材料”命名,上传到“科研管理系统--科研项目--业务办理--文档

3)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除了提交验收材料外,还应提交《项目完成情况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

各二级学院科研助理汇总负责学院《项目完成情况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交《专家意见表》(一个项目一张专家意见表,专家意见表以“教博+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编号”命名)以及《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3);

以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到项目科邮箱:xmk@hzu.edu.cn,邮件以“XX学院+教博验收项目电子版材料”命名;所有材料由科研助理统一收齐报送至科学技术部行政楼419办公室。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联络沟通,按时完成集中清理相关工作。

(二)根据项目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即将到期但无法按期验收的项目,请按相关规定办理项目延期、主动终止结题等手续(附件2)。若不按相关要求配合做好项目清理工作,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项目实施被动终止结题。

(三)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验收材料准备和上传科研系统工作,避免因验收材料不齐全(特别是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导致验收申请无法按时通过或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四)项目负责人要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相关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申请主动终止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2经费决算表和经费支出明细表,以及项目取得的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佳李敏娜

联系电话:2529137

邮箱:xmk@hzu.edu.cn

址:行政楼4楼419室

 

附件:

附件1.zip

附件2.zip

附件3.zip

                                           科学技术部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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