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动态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首届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惠州市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举办的惠州市“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是遵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鼓励各地市开展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科技局推荐并报请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意设立的。根据工作安排,惠州市高新技术与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启动首届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首届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惠高企协(202103)(见附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限制

  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每年组织申报、评审、奖励一次。设科技进步奖、自主创新促进奖两类奖项。科技进步奖设一、二等奖两个级别,一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二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0项。自主创新促进奖不设级别,授奖数量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惠州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且经营2年以上;

2、申报项目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指标先进,且项目应属于我市单位或组织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与国内外机构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3、申报项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保密事项的;涉密未解密的;

2、已经获得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奖;

3、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等方面存在争议的项目;

4、同一个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申报科技进步奖、自主创新促进奖。

三、申报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如下:

(一)报名:2021329-415日前,将《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kjc@hzu.edu.cn

(二)提交材料:2021415-42517:00,包括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胶装,编制目录和对应页码);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档格式)及附件(PDF格式)报送至科研处42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翠君;电话:2529144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首届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暂行).docx


附件2、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申报指南.docx


附件3: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报名表.docx


附件4:东江之星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


惠州学院科研处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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